浅谈《局外人》中主人公的幸福观 ALBERT CAMUS, THE STRANGER
内容提要:加缪的小说《局外人》素来以荒谬感著称。小说描写的主题无疑是对生命与世界的荒谬感。然而,荒谬只是一个起点,重要的不仅是透过小说认识到荒谬,更重要的是对它采取何种态度,在这个荒谬不经的世界中,作为“人”的我们应该如何行动,如何在荒谬中追寻幸福。莫尔索用自已的方式来理解世界和自已的活动,认定自已过去和现在都是幸福的。正是这关于“幸福”二字,深深打动着读者。本文试从《局外人》探讨主人公的幸福观。人活在世界上,最有魅力最吸引人的就是可能性,正是因为有可能性,才让我们津津有味地活着,并且对生活充满各种向往。
关键字:加缪 局外人 幸福观
《局外人》是运用主人公自述的方式表现的一部中篇小说, 由标题的含义即可看出, 它标示的是人与周围环境的完全脱节, 人对自己的生存感到陌生的主旨。同时这一标题也蕴蓄着这一思想: 二十世纪(尤指两战前后) 人类的基本生存形象是“局外人”,被流放在一个与本身漠不相关的世界里, 世界与人相互分离, 人对世界产生了荒谬感。小说《局外人》紧紧扣住“荒谬”主题, 以“我”(莫尔索) 的感受和遭遇, 向我们淡淡地描写出人与世界脱离。
在莫尔索的行为中, 让我们感到一种莫名的荒谬。小说一开篇就写道:“今天, 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 我不知道。”“母亲的死”的确切时间“我”不知道, 说明“我与外在环境的不和谐。“妈妈在家的时候, 一天到晚总是看着我, 不说话。她刚进养老院时,常常哭。那是因为不习惯, 几个月以后, 如果再让她出来, 她还会哭的。这又是因为不习惯。”说明人与世界的“不习惯”。在莫尔索进入狱中之后,“我”“每天要消磨的时间就剩下六个钟头了, 其中包括吃饭、大小便, 回忆和捷克斯洛伐克人的故事。”生活中没有任何激情, 一切都是荒谬。
小说的最后是这样写的:
面对着充满信息和星斗的夜,我第一次向这个世界动人的冷漠敞开了心扉。我体悟到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我觉得我过去曾经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为了把一切都做得完善,为了使我不那么孤独,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
小说描写的正是那一种刻骨铭心的荒谬感。然而这种荒谬感却深深打动着每一位读者,不仅让我们去思考小说中的主人公为何身处于如此荒谬的世界,在被种种荒谬的理由证明自己为罪犯,并被判死刑的前一刻,仍然心感幸福。莫尔索对幸福人生的定义,无疑也是作者加缪对幸福的定义,本文试从小说《局外人》来探讨作者所塑造的主人公莫尔索的幸福观。
加缪小说《局外人》中的主人公莫尔索有着恍惚而荒诞的一生。然而,莫尔索自认为自己是幸福的。在临刑的前一夜,莫尔索面对满天星斗, 他第一次向世界敞开心扉“ 我过去是幸福的,将来也是幸福的。” 一个除了绞架别无选择的人, 谈何幸福?每每读到此,总是不禁叫人对主人公的幸福观念感到疑惑,这也正是小说吸引读者的地方。
莫尔索似乎从未有过一个幸福的人生和周围环境即社会之间特有的协调、亲和,而是极度的不协调,以至对一切人事的淡漠。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一滴眼泪,反为可以回家睡觉十二个小时而暗自喜悦。他和女友游玩同居却不愿论及爱情,按照传统的价值观念,莫尔索与女友玛丽同居,甚至要同玛丽结婚,莫尔索应该是很爱玛丽的,但当玛丽问及他爱不爱她的时候,莫尔索却认为“这种话毫无意义。” 。 他毫无动机地介入雷蒙与其情妇的纠纷,并为其开枪杀人却无所谓朋友。他的淡漠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当他因杀人而坐在被告席上等候判决时,仍然无动于衷, 甚至“ 听见大家都在谈说自己也是开心的” ⋯ ⋯可以说,莫尔索已不具备人的最基本的感觉和情绪,包括生命和爱,对他都是毫无意义的。看起来,他像是文明社会的一个漠不相干的过客,一个和文明社会毫无共通之处的局外人。
莫尔索为什么被判死刑与其说是基于枪杀的犯罪事实,勿宁说是因为在母亲下葬那天他竟然没有哭。莫尔索的律师曾经提醒他把母亲下葬那天的“无动于衷” 说成是压抑住了天生的感情,否则这对他将是“ 一个极其不利的素”。检查官则据此有力地指控这个人“ 没有灵魂”,“ 没有一点人性” ,没有丝毫“人类心里的道德” , 他“ 怀着一颗罪恶的心埋葬了母亲” 。并“ 科学” 地推论在杀人和埋葬母亲这两件事之间,有一种深刻的、本质上的联系, 因为精神上杀死母亲就等于给拿刀杀人创造条件。
莫而索被判死刑, 全然不是因为法律意义上的杀人, 而是因为没有对母亲之死作道德上的假意哭泣。荒谬的法律决定默而索有罪。然而莫而索非但没有为自己辩护,而且保持沉默。这不禁让我们思考,莫而索不辩护的原因,是因为无奈,觉得辩护也没用,是消极地接受一切安排,还是正如故事结尾时所说,觉得是幸福的。莫尔索用自已的方式来理解世界和自已的活动,认定自已过去和现在都是幸福的。正是这关于“幸福”二字,深深打动着读者,希望能够透过故事中的人物寻找到一条通往幸福的道路。
莫尔索始终认为自己之所以会杀人,纯粹是因为偶然。当莫尔索在法庭抗辩时,他声称自己杀人只是因为太阳,小说就是这么写的,“是因为太阳”。在回忆和描述杀人事件经过的时候,莫尔索不断提到当时气温太热,阳光晒得头昏,心里烦躁得要命。这些听起来确实不可思议,也难以让人信服,但默尔索杀人真的不是因为冷漠,不是因为对抗社会。他不过是一瞬间灵魂出窍,一下子失控,才导致他开枪杀人。实际上,这种现象与经验,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有,一旦失控,我们就会做出连自己也无法解释的行为和动作。当然,无可否认地,我们最终还是必须为自己的“失控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承担责任。小说主人公莫尔索正是意识到这种无奈,连自己也无法解释的行为,要如何去说服别人,但是他勇于承担行为后的责任,并认为自己是幸福的。
莫尔索开枪打死阿拉伯人,其真实原因也确如他自己辩护的“ 是因为太阳” , 尽管这听起来很可笑。只是因为当天天气熬热, 莫尔索一个人回到海滨。他想走到岩石后面的清泉那里,不料碰上了雷蒙的死对头—阿拉伯人。“ 我想我这时要是转身就走, 也就没有事了。可是,整个的海滨全晒在太阳底下,跟火烧一样在后面烤着我⋯ ⋯我又往前走了一步⋯ ⋯这一下,那个阿拉伯人虽然没有站起来,可是把刀子亮了出来⋯ ⋯这时候,集在我眉毛上的汗珠一下子流在健美裤眼睛上, 给我的眼睛罩上了一层热辣辣的模糊的水幕。这一层咸水和眼泪的水幕使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了。只觉着太阳象饶钱似地在我的头上一阵乱响,那把刀闪着刺眼的亮光影影绰绰地对着我, 滚热的刀尖穿过我的睫毛。我感到天旋地转。海上泛起一阵闷热的狂风,我仿佛觉得整个的夭空都裂开了,往下倾泻着火雨, 我浑身上下紧张万分,抖动的手模着了我的手枪” 。显然, 是太阳把莫尔索变成字一个杀人犯,将他推向了绞架。
莫尔索过去是不假思索的人,他已经习惯了不假思索的这种生活方式,但是当他被关到监狱里,他突然发现回忆本身是生活中最有意义的事情。即使你在监狱外只活过一天,这一天就足够你在监狱里回忆一辈子了。莫尔索本来是行动型的人,他在监狱里关了几个月,为了打发时间,为了消遣,他只好回忆。他本来以为可供回忆的事情并不很多,但是,点点滴滴的往事,过去一点不在他记忆里留下痕迹的东西,慢慢都回来了。
在刚开始回忆的时候,他的思维总是围绕着情人玛丽,但是后来,母亲竟然成了回忆中的主体内容,甚至他还开始回忆起没有见过面的父亲。对于他父亲,本来是特别微弱的印象,他母亲有一次跟他谈起他父亲去看死刑犯枪决的过程,这不过是一桩两分钟的小事情。莫尔索可能有二三十岁,在二三十年的生命长河里仅仅占用量分钟的这样一桩微小的事件,却居然让他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一下子对生命有了那么丰富的理解和体验。他想起了从前听到的关于他父亲的这一件事情,他以前认为他父亲是自找没趣,可是现在他却设想如果他这次能侥幸活命,能离开监狱,以后哪里有枪决死刑囚犯,他一定要去哪里看个究竟。
呆在监狱之中的莫尔索,似乎也并不关心自己的命运,小说这样描写:“于是我明白了,一个人哪怕只生活过一天,也可以毫无困难地在监狱里过上一百年。他会有足够的东西来回忆而不至于感到烦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好处⋯⋯我在书里读过,说在监狱里,人最后就失去了时间的概念,但是,对我来说,这并没有多大的意义。我始终不理解,到什么程度人会感到日子是既长又短的。日子过起来长,这是没有疑问的,但它居然长到一天接一天。它们丧失了各自的名称。对我来说,唯一还有点意义的词是昨天和明天。”
加缪笔下的主人公莫尔索,他在被监禁被审判的过程中开始变化,简单地说,就是他变得“视死如归”了。他在想,人二十岁死和七十岁死没有什么差别嘛,反正都是一样会死,也一样是一辈子。事实上莫尔索是一个行将死去的人,是一个被判了死刑的杀人犯。莫尔索在临死的一刻仍然觉得自己是幸福的,正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的人生与别人的人生没什么不同,但是他至少过得“诚实”,他诚实到不说一句假话,甚至不说一句过头话。他当然是喜欢母亲的,就像一般的人喜欢自己的母亲一样。但,在他看来,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所有健康的人没有不或多或少地希望他们不健康的亲人早日死去的”。而且“生理上的需要常常会影响我的情绪”。母亲下葬那天“我很累,也很瞌睡”。这种心理状态和生理状态队许多人来说都是很平常的,只是从没有一个人愿意像莫尔索一般去诚实地面对他,并诚实地说出来。然而,莫尔索的罪恰恰在于他的诚实,在于它丝毫不肯用文明社会的习俗来掩饰自己。当莫尔索终于发现了真实的自我和虚伪的社会之间的不可沟通、不可共存,他选择了回归真实自我的生存方式。
可以这么说,加缪努力想塑造的形象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他自己生命的局外人,他的生命为他的心灵所容纳,却不为社会所接受。 面对真实的自我,正是他个人的生活哲学。他的生活规则完全是个人化的,完全是自然法则式的,在他眼中,社会规则与他人没有成为他人生的部分,他的荒诞正是在这种“局外人”的生活中表现出来。
关键字:加缪 局外人 幸福观
《局外人》是运用主人公自述的方式表现的一部中篇小说, 由标题的含义即可看出, 它标示的是人与周围环境的完全脱节, 人对自己的生存感到陌生的主旨。同时这一标题也蕴蓄着这一思想: 二十世纪(尤指两战前后) 人类的基本生存形象是“局外人”,被流放在一个与本身漠不相关的世界里, 世界与人相互分离, 人对世界产生了荒谬感。小说《局外人》紧紧扣住“荒谬”主题, 以“我”(莫尔索) 的感受和遭遇, 向我们淡淡地描写出人与世界脱离。
在莫尔索的行为中, 让我们感到一种莫名的荒谬。小说一开篇就写道:“今天, 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 我不知道。”“母亲的死”的确切时间“我”不知道, 说明“我与外在环境的不和谐。“妈妈在家的时候, 一天到晚总是看着我, 不说话。她刚进养老院时,常常哭。那是因为不习惯, 几个月以后, 如果再让她出来, 她还会哭的。这又是因为不习惯。”说明人与世界的“不习惯”。在莫尔索进入狱中之后,“我”“每天要消磨的时间就剩下六个钟头了, 其中包括吃饭、大小便, 回忆和捷克斯洛伐克人的故事。”生活中没有任何激情, 一切都是荒谬。
小说的最后是这样写的:
面对着充满信息和星斗的夜,我第一次向这个世界动人的冷漠敞开了心扉。我体悟到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我觉得我过去曾经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为了把一切都做得完善,为了使我不那么孤独,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
小说描写的正是那一种刻骨铭心的荒谬感。然而这种荒谬感却深深打动着每一位读者,不仅让我们去思考小说中的主人公为何身处于如此荒谬的世界,在被种种荒谬的理由证明自己为罪犯,并被判死刑的前一刻,仍然心感幸福。莫尔索对幸福人生的定义,无疑也是作者加缪对幸福的定义,本文试从小说《局外人》来探讨作者所塑造的主人公莫尔索的幸福观。
加缪小说《局外人》中的主人公莫尔索有着恍惚而荒诞的一生。然而,莫尔索自认为自己是幸福的。在临刑的前一夜,莫尔索面对满天星斗, 他第一次向世界敞开心扉“ 我过去是幸福的,将来也是幸福的。” 一个除了绞架别无选择的人, 谈何幸福?每每读到此,总是不禁叫人对主人公的幸福观念感到疑惑,这也正是小说吸引读者的地方。
莫尔索似乎从未有过一个幸福的人生和周围环境即社会之间特有的协调、亲和,而是极度的不协调,以至对一切人事的淡漠。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一滴眼泪,反为可以回家睡觉十二个小时而暗自喜悦。他和女友游玩同居却不愿论及爱情,按照传统的价值观念,莫尔索与女友玛丽同居,甚至要同玛丽结婚,莫尔索应该是很爱玛丽的,但当玛丽问及他爱不爱她的时候,莫尔索却认为“这种话毫无意义。” 。 他毫无动机地介入雷蒙与其情妇的纠纷,并为其开枪杀人却无所谓朋友。他的淡漠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当他因杀人而坐在被告席上等候判决时,仍然无动于衷, 甚至“ 听见大家都在谈说自己也是开心的” ⋯ ⋯可以说,莫尔索已不具备人的最基本的感觉和情绪,包括生命和爱,对他都是毫无意义的。看起来,他像是文明社会的一个漠不相干的过客,一个和文明社会毫无共通之处的局外人。
莫尔索为什么被判死刑与其说是基于枪杀的犯罪事实,勿宁说是因为在母亲下葬那天他竟然没有哭。莫尔索的律师曾经提醒他把母亲下葬那天的“无动于衷” 说成是压抑住了天生的感情,否则这对他将是“ 一个极其不利的素”。检查官则据此有力地指控这个人“ 没有灵魂”,“ 没有一点人性” ,没有丝毫“人类心里的道德” , 他“ 怀着一颗罪恶的心埋葬了母亲” 。并“ 科学” 地推论在杀人和埋葬母亲这两件事之间,有一种深刻的、本质上的联系, 因为精神上杀死母亲就等于给拿刀杀人创造条件。
莫而索被判死刑, 全然不是因为法律意义上的杀人, 而是因为没有对母亲之死作道德上的假意哭泣。荒谬的法律决定默而索有罪。然而莫而索非但没有为自己辩护,而且保持沉默。这不禁让我们思考,莫而索不辩护的原因,是因为无奈,觉得辩护也没用,是消极地接受一切安排,还是正如故事结尾时所说,觉得是幸福的。莫尔索用自已的方式来理解世界和自已的活动,认定自已过去和现在都是幸福的。正是这关于“幸福”二字,深深打动着读者,希望能够透过故事中的人物寻找到一条通往幸福的道路。
莫尔索始终认为自己之所以会杀人,纯粹是因为偶然。当莫尔索在法庭抗辩时,他声称自己杀人只是因为太阳,小说就是这么写的,“是因为太阳”。在回忆和描述杀人事件经过的时候,莫尔索不断提到当时气温太热,阳光晒得头昏,心里烦躁得要命。这些听起来确实不可思议,也难以让人信服,但默尔索杀人真的不是因为冷漠,不是因为对抗社会。他不过是一瞬间灵魂出窍,一下子失控,才导致他开枪杀人。实际上,这种现象与经验,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有,一旦失控,我们就会做出连自己也无法解释的行为和动作。当然,无可否认地,我们最终还是必须为自己的“失控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承担责任。小说主人公莫尔索正是意识到这种无奈,连自己也无法解释的行为,要如何去说服别人,但是他勇于承担行为后的责任,并认为自己是幸福的。
莫尔索开枪打死阿拉伯人,其真实原因也确如他自己辩护的“ 是因为太阳” , 尽管这听起来很可笑。只是因为当天天气熬热, 莫尔索一个人回到海滨。他想走到岩石后面的清泉那里,不料碰上了雷蒙的死对头—阿拉伯人。“ 我想我这时要是转身就走, 也就没有事了。可是,整个的海滨全晒在太阳底下,跟火烧一样在后面烤着我⋯ ⋯我又往前走了一步⋯ ⋯这一下,那个阿拉伯人虽然没有站起来,可是把刀子亮了出来⋯ ⋯这时候,集在我眉毛上的汗珠一下子流在健美裤眼睛上, 给我的眼睛罩上了一层热辣辣的模糊的水幕。这一层咸水和眼泪的水幕使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了。只觉着太阳象饶钱似地在我的头上一阵乱响,那把刀闪着刺眼的亮光影影绰绰地对着我, 滚热的刀尖穿过我的睫毛。我感到天旋地转。海上泛起一阵闷热的狂风,我仿佛觉得整个的夭空都裂开了,往下倾泻着火雨, 我浑身上下紧张万分,抖动的手模着了我的手枪” 。显然, 是太阳把莫尔索变成字一个杀人犯,将他推向了绞架。
莫尔索过去是不假思索的人,他已经习惯了不假思索的这种生活方式,但是当他被关到监狱里,他突然发现回忆本身是生活中最有意义的事情。即使你在监狱外只活过一天,这一天就足够你在监狱里回忆一辈子了。莫尔索本来是行动型的人,他在监狱里关了几个月,为了打发时间,为了消遣,他只好回忆。他本来以为可供回忆的事情并不很多,但是,点点滴滴的往事,过去一点不在他记忆里留下痕迹的东西,慢慢都回来了。
在刚开始回忆的时候,他的思维总是围绕着情人玛丽,但是后来,母亲竟然成了回忆中的主体内容,甚至他还开始回忆起没有见过面的父亲。对于他父亲,本来是特别微弱的印象,他母亲有一次跟他谈起他父亲去看死刑犯枪决的过程,这不过是一桩两分钟的小事情。莫尔索可能有二三十岁,在二三十年的生命长河里仅仅占用量分钟的这样一桩微小的事件,却居然让他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一下子对生命有了那么丰富的理解和体验。他想起了从前听到的关于他父亲的这一件事情,他以前认为他父亲是自找没趣,可是现在他却设想如果他这次能侥幸活命,能离开监狱,以后哪里有枪决死刑囚犯,他一定要去哪里看个究竟。
呆在监狱之中的莫尔索,似乎也并不关心自己的命运,小说这样描写:“于是我明白了,一个人哪怕只生活过一天,也可以毫无困难地在监狱里过上一百年。他会有足够的东西来回忆而不至于感到烦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好处⋯⋯我在书里读过,说在监狱里,人最后就失去了时间的概念,但是,对我来说,这并没有多大的意义。我始终不理解,到什么程度人会感到日子是既长又短的。日子过起来长,这是没有疑问的,但它居然长到一天接一天。它们丧失了各自的名称。对我来说,唯一还有点意义的词是昨天和明天。”
加缪笔下的主人公莫尔索,他在被监禁被审判的过程中开始变化,简单地说,就是他变得“视死如归”了。他在想,人二十岁死和七十岁死没有什么差别嘛,反正都是一样会死,也一样是一辈子。事实上莫尔索是一个行将死去的人,是一个被判了死刑的杀人犯。莫尔索在临死的一刻仍然觉得自己是幸福的,正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的人生与别人的人生没什么不同,但是他至少过得“诚实”,他诚实到不说一句假话,甚至不说一句过头话。他当然是喜欢母亲的,就像一般的人喜欢自己的母亲一样。但,在他看来,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所有健康的人没有不或多或少地希望他们不健康的亲人早日死去的”。而且“生理上的需要常常会影响我的情绪”。母亲下葬那天“我很累,也很瞌睡”。这种心理状态和生理状态队许多人来说都是很平常的,只是从没有一个人愿意像莫尔索一般去诚实地面对他,并诚实地说出来。然而,莫尔索的罪恰恰在于他的诚实,在于它丝毫不肯用文明社会的习俗来掩饰自己。当莫尔索终于发现了真实的自我和虚伪的社会之间的不可沟通、不可共存,他选择了回归真实自我的生存方式。
可以这么说,加缪努力想塑造的形象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他自己生命的局外人,他的生命为他的心灵所容纳,却不为社会所接受。 面对真实的自我,正是他个人的生活哲学。他的生活规则完全是个人化的,完全是自然法则式的,在他眼中,社会规则与他人没有成为他人生的部分,他的荒诞正是在这种“局外人”的生活中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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