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特桥市长》亨察德的伦理悲剧浅谈 THE MAYOR OF THE CASTERBRIDGE

内容提要:哈代小说《卡斯特桥市长》是一部伦理悲剧。小说主人公亨察德一生的悲剧,是因为他在年轻时犯了卖妻卖女的违反伦理的道德罪,这个一直不为人知的罪名不但深深埋在亨察德的心灵以至自责自罚多年。尽管他企图以戒酒二十一年来赎罪,最终还是逃不过因为卖妻事件而来带的一连串不幸命运。多年前的卖妻罪其实是一个伦理结,而故事的发展是为着解开这个结而展开的,亨察德的命运也就在不断解开伦理的过程中一步一步走向悲剧。

关键词:伦理结 悲剧 文学伦理学批评

《卡斯特桥市长》是一个关于一个男人卖妻女的故事。二十年前,亨察德酒醉时以五英镑的价格将妻子苏姗连同女儿伊丽莎白一简卖给了途经那里的水手牛森。亨察德第二天酒醒,意识到自己的卖妻行为之事实后,他后悔莫及,毅然到教堂发誓,做出从此戒酒二十一年的誓言并开始千辛万苦地去追寻妻女的下落,以借此弥补自己因醉酒而犯的过错。数月后, 徒劳的亨查德到了卡斯特桥市, 因经营粮食、干草而致富, 并当选为卡斯特桥市长,成就辉煌。但是,这一切成就始终在他的后半生归为泡影,以至于最后落得无儿无女,郁郁而终的下场。整个故事除了开始两个章节叙述买妻子的过程,剩下的章节几乎都集中地在描写这个主人公如何遭遇到种种的不幸和倒霉事,然而,与其说不幸和倒霉,不如说是因为他那贩卖妻女的行为,才引出他悲剧命运的下场。可以这么说,亨察德的整个人生悲剧之关键既是因为他犯下那一场不合伦理道德的卖妻卖女行为。因此,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角度来分析,卖妻卖女正是整个故事的“伦理结”。哈代所创作的这部《卡斯特桥市长》是围绕在这个“伦理结”来发展主人公的悲剧情节的。主人公的命运正是在层层解开“伦理结”的过程中,一步一步走向悲剧。

小说只用了前面两个章节来描述亨查德多年前在酒醉后把自己的妻女卖掉,接着整本书的故事情节基本上就在围绕着把这件事情揭开,一直说到亨察德的不堪晚年。尽管当年亨察德是在酒醉之后才卖掉妻女,但是从故事人物的对话中,我们知道这已经不是亨察德第一次的念头,而是曾经三番四次说明妻子拖累他的人生,是已经挂在嘴边许多次却一直没有做的事,“我十八岁就结婚,那时真像个糊涂虫;现在,这就是结果。”还说:“我身上统统也不过只有十五个先令,可是我干我这个行当,还是经验丰富的一把好手呢。说到饲草的事,我可以在全英国比一比,看谁能赛过我;要是我又变成一个自由人,我马上就可以身价一千镑了。”,这些说辞虽然出自一个酒醉者,但是无疑地却也是他心中多年来的想法,他总是后悔妻子的拖累,这些年来,一旦遇上人生波折,卖妻的念头便油然而生。因此,他的妻子才会毅然地决定离开他,跟水手牛森走。

尽管作者并没有对主人公的卖妻行为做出道德审判,然而我们可以从主人公亨查德走进教堂,在圣餐台上摆着的那本圣经上,大声发誓:“我迈可。亨查德,今天九月十六日早晨,在这个庄严的地方,对上帝起誓:按我已经活过的岁数一岁顶一年,在今后二十一年的期限内,决不喝任何烈酒。我凭我面前的这本圣经起誓:要是我违背了我的这个誓言,请上帝处罚我,让我变成哑巴、瞎子,孤苦伶仃!”这么严肃的一段誓言,足可看出这件卖妻行为虽然没有被别人揭发而遭到法律惩罚,但是亨查德却以戒酒来自我惩罚。通过亨察德酒醒后到教堂去发誓和忏悔这件事,我们知道这不但是一件天大的秘密,而且是一件无法原谅的事。他企图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惩罚自己,说明他自己充分意识到自己卖妻的严重。这件事情的性质本就是伦理的,他犯下的正是严重的伦理道德罪,一直到最后法律并没有惩罚他,但是在他看来却是一宗严重的伦理犯罪。这件事情就是他后来整个人生的伦理结,这个结造成他后来一连串的人生问题,包括经济、事业、感情等,都跟他卖妻这件事情有着密切关系。然而,作者哈代从头到尾却从来没有对主人公亨察德的行为提出道德审判,作者像是一个视觉叙事者胜于一个道德叙事者,他只是把书中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展现在读者眼前,由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去审判主人公的行为,同时也为这个秘密的层层揭开而汗颜。

卖妻这件事情,对亨查德产生了一系列的人生问题。首先是妻子在多年后回来找他,由于心灵的赎罪,他毅然放弃了和露塞塔的婚约,接纳原妻。
他为了不被人知道自己曾经犯的卖妻罪而隐瞒事实,以另外一种方式和妻子苏姗结合;而妻子苏姗也为了让女儿能在新的环境生存而隐瞒女儿的真正身世,使亨查德以为伊丽莎白一简就是他的亲身女儿。当亨查德的事业失败之后,他原以为还有一个女儿作为精神寄托,因此特别重视和女儿的感情。但是这一切,随着那封信的打开而化为乌有,亨查德因此而陷入绝望的谷底。

当原妻去世之后,露塞塔回来找他,原是要跟他结合的,但是当她无意间听说亨察德曾经在一个集市上把第一个妻子卖掉的事情后,使她对这段婚姻怯步,转而对法夫瑞产生感情,这使得亨察德在失去妻子,失去女儿,事业上又败给法夫瑞之后,得到更重的一个打击,这个打击的根源还是那个伦理结,即卖妻罪。若不是因为知道亨察德曾经卖妻,露塞塔也许还会对他留有余念,不会下定决心离开他。

伊丽莎白一简的身世随着一封提早被亨察德打开的遗书而被发现。这个发现不仅是关键的,而且是伦理的。妻子原本要求亨察德在伊丽莎白一简结婚日之前切勿打开,但个性暴躁刚烈的他不遵守信约,提早把信拆开。然而不管亨察德什么时候把信打开,这个关于女儿身世的秘密迟早都会知道,这样的一种垂心之痛是无可避免的。也因为这样,后来才会有伊丽莎白一简的生父回来找女儿一事。亨察德出于嫉妒与自私的心态,再一次犯了伦理道德罪,尽然隐瞒真相,不让他们父女相见。

其实当亨察德把牛森打发走之后,他深深知道自己又一次犯了伦理道德罪。在第四十一章里,这样描述着亨察德的自省:亨察德此时几乎不相信他自己的种种意念的根据,从座位上站起来,想到自己做的事大为震惊。这是当时一时的冲动。他近来对伊丽莎白的重视,他在孤寂中新兴起来的希望:觉得他可以把她当作女儿,而且也可以为她,像是为一个她自己也一直以为是真正的女儿那样而得意,让牛森这番出人意外的到来,都给刺激成了一种贪婪的、把她据为己有的欲念;所以突然出现了要失掉她的前景,就使他像个孩子一样撒了弥天大谎,根本不计后果。(302)

亨察德又像二十年前一样犯了弥天大错,他知道这个惩罚迟早又会到来,只是他已经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因为此刻的他除了女儿,就一无所有了,他宁可选择迟来的审判,闭上双眼和良心,短暂拥有。他本来期待一个又一个问题会向他逼来,五分钟之内就会揭穿他捏造的东西;然而这种追问并没有来。但是肯定它们回来;牛森离去只能是短暂的;他在市里一打听就会全部了解;然后回来把他痛骂一顿,把他最后的宝物带走。(302)从这一段自我的内心反省,我们看出亨察德其实很清楚自己所犯的错误,也承认惩罚必将到来。作者再一次透过对主人公的行为刻画来说明伦理罪的严重。当然,后来,悲剧的不可避免也就发生了。亨察德因此而再一次失去伊丽莎白的信任,陷入孤苦的境地。

从卖妻秘密的层层揭开而一步一步走向悲剧的过程,其实也就是亨察德在赎罪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合情合理的,同时也是伦理的。一个人犯了过错,就必定会为这个过错付出代价,因此与其说是性格造成他的悲剧,不如说是他个人的行为造成悲剧。尽管亨察德曾经当过卡斯特桥的市长,而且是非常成功的商人,但是他的晚年却是孤独和忧愁的,正如小说里的最后一句:幸福不过是整个一出苦痛戏剧中一段偶然的插曲而已。

悲剧的本质定义并不是死亡,而是伦理的痛苦。从亨察德的最后遗嘱内容:不要把我死的事告诉伊丽莎白一简,也不要让她为我悲伤;不要把我葬在圣地;不要请教堂祭事司为我鸣钟;不希望任何人向我的遗体告别;不要任何人跟随我送葬;不要在我的坟头栽花;不要任何人纪念我。从这样一封深切的遗嘱看来,亨察德深知自己的下场,乃是自己的行为所造成,因此他在临终给了自己严厉的惩罚,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来,这几条遗言都是很严重的,尤其是身为一个西方传统的基督徒,这些遗言明显是对一个人作为一生的评价和惩罚,是道德的,也是伦理的。

一直以来,学术界多认为《卡斯特桥市长》这部小说属于“性格与环境”系列小说之一,是因为性格与环境的冲突与不协调而造成主人公的悲剧。自古以来,人们对于“性格既命运”这句名言深信不疑,一个人的性格将会主宰他的命运,但是,这个命运却并不一定是悲剧。一个人的悲剧人生,是因为自己的行为所造成,小说中的亨察德正是因为自己在早年犯下伦理道德的卖妻卖女行为,因此,才一步一步走向悲剧人生。作者哈代,透过小说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当我们做了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后,必将带来后果,这个后果很多时候是无法弥补的。这也是哈代现实小说所具有的伦理意义和文学意义。


引用作品:
《卡斯特桥市长》,哈代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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