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的家
在2006年将尽未尽的十二月末,看了这部感人的电影,也是这一年来最让我感动的电影.以下是在网上摘录下来的剧本,因为太喜欢这部电影了,为了不把故事细节忘记,决定把剧本记录下来,就当作给自己当时心情的印记吧!
<<外婆的家>>献给天下所有的外婆:
我今年七岁了。从未想过有个外婆。 我的外婆七十七岁。早已习惯一个人生活。 我对一个大我六十有余的欧巴桑没有任何期待值,她又聋又哑,也许倒是个好相处的人。不知道今天是不是老人节,我们坐的那辆破旧巴士,同一时间挤满了吵闹的老人,没有礼貌又大声大气,真是有点乞人憎。 母亲诚惶诚恐的把我留在了外婆的家。她十七岁便离家,不是走投无路不会再回来。我看到我的外婆已经老的像一截树根,瘪起的嘴巴像一颗风干的李子,全身上下只剩下皱纹,细细密密,深深浅浅。一个老人。我断定她走路时从未直过背。 叫她白痴她也不作反应,果真是个好相处的对象。 我如入无人之境。在这间灰暗的小木屋,也照样喝可乐,打电动玩具,玩铁甲超人,滑旱冰……她又时常接近我快乐忙碌的身体,游魂一般伸出一只手,拿着针线要我帮她穿。 她好可怕,有徒手打死一只蟑螂的经验。 这样的一双手,居然提着一根长长的泡菜放进我盛满米饭的碗里。我大骇,毫不犹豫的用勺子挖出来还给她。她是外星人吗?我看她更像一个针线也穿不好的老怪物。 我的生活被电动玩具所填满,这样的逍遥被任何一个汉城小孩知道,都会羡慕到死。直到有一天Gameboy没电了,我突然之间紧张万分。向她要钱,任凭我气急败坏,声嘶力竭,她却又聋又哑,脚步细悉的错过我愣在原地的身体。而我亦不客气,轻而易举便偷到她的银头簪,谁叫我是汉城的醒目少年。 这个地方的地形绝对和天气一样诡异多端。徒劳一天,我没有买到电池,却迷了路。并且在失态大哭的时候被路过的老伯领回家。 我还能不能再回家…… 有时候我又可怜她,连披萨、汉堡包、肯德鸡都不知道。经过我费力的描述,她似乎听懂了。我立在门边,望着她外出的背影,充满希望的挥手:记得早点回来,我等你。这一等便等到她提回一只正宗的本地芦花鸡。我的炸鸡美梦迅速被一只现实的白水煮鸡所击溃,我嚎啕大哭。 第二天,她便发烧了。我有些内疚,其实那只光溜溜的白水煮鸡味道倒也不差,你知道一个小孩子的尊严是很容易对饥饿妥协的。我试着照顾她,这天早上,她得到一顿手忙脚乱的早餐,一只敷在额头上的毛巾,还有一个银头簪。 这个村庄很少见到人,而在一天之内,我就见了两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哲义和海妍,一个是常被疯牛追的傻小子,一个是脸黑黑的酷女孩,我对后者充满了好感,冒失的问她哲义是不是她的男朋友,她奇怪的看着我。 我们去赶集了。集市上人们来来往往,热闹程度却和汉城无法相比。我的外婆就坐在路边,向着来往的人群徒劳的招着手,一直到中午都没有卖出去一个南瓜。我的午饭是一碗面,结帐的时候,我看到她把所有的钱都摊到手上,有皱巴巴的钞票,更多的是零零碎碎的硬币。路过电池店的时候我没有开口。却在回家的巴士上问她要巧克力派吃,你知道一个小孩子通常都是健忘的。 如果不是那次失败的经历,我几乎要把她看作朋友。看看她把我的头发剪成什么样了!一个标准的茶壶盖,我早知不该对她如此信任。顶着这么一头吭吭哧哧的头发去约会,效果竟然出奇的好,回家的路上,由于太过得意,我再度出事。先是跌进路边的水沟,后来又被那头阴魂不散的疯牛追。是哲义救了我。我望着这个时常被我捉弄的少年,心生惭愧。打开放gameboy的包裹,赫然发现下面压着的两张钞票,我不可抑止的大哭起来。一天之内,我感到自己原来如此讨厌。 我开始不想回家了。我想挑战那头疯牛,作一个勇敢的少年。我想和这里的每一个人做朋友。我想照顾我的外婆。 可是一封来自汉城的信告诉我:要走了。教她写的“我生病了”,“我很想你”她还没有学会我就要走了。离开那一天,我不敢看她,一直到车子开走的一刹那,我对着车窗,不断的在胸前比划:对不起,对不起……来不及送你一程 来不及问你什么算永恒甚至来不及哭出声 来不及陪你一阵来不及送你一程 来不及为你尽点责任你的皮肤都穿松了 来不及为你抹点粉过期杂志上登着 太多早逝青春路人的嘴里 全是对别人生命的揣测我就是 来不及 说一声我就是 来不及送你我就是 来不及 说一声 我爱你我就是来不及送你来不及为你唱首情歌 来不及为你变成好人我就是 来不及 说一声 我爱你
<<外婆的家>>献给天下所有的外婆:
我今年七岁了。从未想过有个外婆。 我的外婆七十七岁。早已习惯一个人生活。 我对一个大我六十有余的欧巴桑没有任何期待值,她又聋又哑,也许倒是个好相处的人。不知道今天是不是老人节,我们坐的那辆破旧巴士,同一时间挤满了吵闹的老人,没有礼貌又大声大气,真是有点乞人憎。 母亲诚惶诚恐的把我留在了外婆的家。她十七岁便离家,不是走投无路不会再回来。我看到我的外婆已经老的像一截树根,瘪起的嘴巴像一颗风干的李子,全身上下只剩下皱纹,细细密密,深深浅浅。一个老人。我断定她走路时从未直过背。 叫她白痴她也不作反应,果真是个好相处的对象。 我如入无人之境。在这间灰暗的小木屋,也照样喝可乐,打电动玩具,玩铁甲超人,滑旱冰……她又时常接近我快乐忙碌的身体,游魂一般伸出一只手,拿着针线要我帮她穿。 她好可怕,有徒手打死一只蟑螂的经验。 这样的一双手,居然提着一根长长的泡菜放进我盛满米饭的碗里。我大骇,毫不犹豫的用勺子挖出来还给她。她是外星人吗?我看她更像一个针线也穿不好的老怪物。 我的生活被电动玩具所填满,这样的逍遥被任何一个汉城小孩知道,都会羡慕到死。直到有一天Gameboy没电了,我突然之间紧张万分。向她要钱,任凭我气急败坏,声嘶力竭,她却又聋又哑,脚步细悉的错过我愣在原地的身体。而我亦不客气,轻而易举便偷到她的银头簪,谁叫我是汉城的醒目少年。 这个地方的地形绝对和天气一样诡异多端。徒劳一天,我没有买到电池,却迷了路。并且在失态大哭的时候被路过的老伯领回家。 我还能不能再回家…… 有时候我又可怜她,连披萨、汉堡包、肯德鸡都不知道。经过我费力的描述,她似乎听懂了。我立在门边,望着她外出的背影,充满希望的挥手:记得早点回来,我等你。这一等便等到她提回一只正宗的本地芦花鸡。我的炸鸡美梦迅速被一只现实的白水煮鸡所击溃,我嚎啕大哭。 第二天,她便发烧了。我有些内疚,其实那只光溜溜的白水煮鸡味道倒也不差,你知道一个小孩子的尊严是很容易对饥饿妥协的。我试着照顾她,这天早上,她得到一顿手忙脚乱的早餐,一只敷在额头上的毛巾,还有一个银头簪。 这个村庄很少见到人,而在一天之内,我就见了两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哲义和海妍,一个是常被疯牛追的傻小子,一个是脸黑黑的酷女孩,我对后者充满了好感,冒失的问她哲义是不是她的男朋友,她奇怪的看着我。 我们去赶集了。集市上人们来来往往,热闹程度却和汉城无法相比。我的外婆就坐在路边,向着来往的人群徒劳的招着手,一直到中午都没有卖出去一个南瓜。我的午饭是一碗面,结帐的时候,我看到她把所有的钱都摊到手上,有皱巴巴的钞票,更多的是零零碎碎的硬币。路过电池店的时候我没有开口。却在回家的巴士上问她要巧克力派吃,你知道一个小孩子通常都是健忘的。 如果不是那次失败的经历,我几乎要把她看作朋友。看看她把我的头发剪成什么样了!一个标准的茶壶盖,我早知不该对她如此信任。顶着这么一头吭吭哧哧的头发去约会,效果竟然出奇的好,回家的路上,由于太过得意,我再度出事。先是跌进路边的水沟,后来又被那头阴魂不散的疯牛追。是哲义救了我。我望着这个时常被我捉弄的少年,心生惭愧。打开放gameboy的包裹,赫然发现下面压着的两张钞票,我不可抑止的大哭起来。一天之内,我感到自己原来如此讨厌。 我开始不想回家了。我想挑战那头疯牛,作一个勇敢的少年。我想和这里的每一个人做朋友。我想照顾我的外婆。 可是一封来自汉城的信告诉我:要走了。教她写的“我生病了”,“我很想你”她还没有学会我就要走了。离开那一天,我不敢看她,一直到车子开走的一刹那,我对着车窗,不断的在胸前比划:对不起,对不起……来不及送你一程 来不及问你什么算永恒甚至来不及哭出声 来不及陪你一阵来不及送你一程 来不及为你尽点责任你的皮肤都穿松了 来不及为你抹点粉过期杂志上登着 太多早逝青春路人的嘴里 全是对别人生命的揣测我就是 来不及 说一声我就是 来不及送你我就是 来不及 说一声 我爱你我就是来不及送你来不及为你唱首情歌 来不及为你变成好人我就是 来不及 说一声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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